洛德運動創客基地&分享辦公室 | |
Road sports maker base & share office | |
營業時間 | 06:00-22:00 |
【如於營業時間外使用須提前申請】 | |
空間人數 | 可容納 60 人 |
提供設施 | 辦公桌椅、影印機、Wifi、茶水、置物櫃、會議空間、投影機、冰箱、插座 |
承租費用 | 固定座位:$4688/月/人-承租時間內體適能中心/室內外溫水游泳池無限次使用 |
非固定座位:$3688/月/人-承租時間內體適能中心/室內外溫水游泳池無限次使用 | |
日租:$ 450/日/人-當日體適能中心/室內外溫水游泳池無限次使用 | |
優惠方案 | 季繳95折、年繳9折 |
承租規範 | 洛德運動創客基地&分享辦公室使用規範(以下稱本區) |
1.本區使用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 06:00 至 22:00 為原則,如進駐團隊於中心營運時間外需使用共享空間,應事先提出申請,經營運團隊同意後辦理。 | |
2.本區空間之場地僅供文化科技、交流活動、種子培訓等運動相關活動為主之用,嚴禁一切非法集會活動。 | |
3.本區約可容納 60 人,使用前需先至中心 1 樓服務櫃台登記繳費使用。 | |
4.本區為公共空間,非承租之位置不得堆置私人設備物品及其他造成他人不便之行為,空間內各種運用,不得妨礙消防設備之正常運作。 | |
5.本館全面禁止吸菸、喝酒、嚼食檳榔,並禁止任何火種(煙火)於室內外空間使用。 | |
6.未經中心許可,禁止照相、攝影、錄音;張貼或懸掛海報、旗幟、標語等。 | |
7.會議室使用請先至櫃台登記,如有時間衝突請依排隊優先順序協調使用。 | |
8.本區所提供之設備請愛惜使用,各種軟硬體設備倘有毀損,得視損壞情形要求賠償,且未經同意禁止攜帶離開本中心,如經查獲將依法送辦並照價索賠。 | |
9.本區提供飲用水、茶包、咖啡及零食區,僅供於現場使用,並請酌量領取。 | |
10.本區提供冰箱內可放置食物飲品,以不超過二日為限,並請自行標記姓名及放入日期,本中心有權不定時進行清空無標記或過期之食品。 | |
11.本區提倡辦公桌面/螢幕淨空政策,以避免機敏(含個人資料)文件或光碟等資料遭未經授權使用、遺失或破壞。 | |
12. 列印、影印或傳真文件後,應將文件取走,並予以適當保存,無人領取之資料,若無人認領則於次一工作日執行銷毀。 | |
13.進駐團隊於進駐期間,攜入本區之個人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,勿將私人物品放置於公共區域,本中心不負保管之責。 | |
14.進駐期滿後,如自有設備及物品,須於兩個工作日內搬離完畢,應於搬離期間內恢復原狀,期限後若仍有堆放物 (作)品,本中心經催告無效得逕予移除,並有權做任何處置,若因此造成物(作)品損失(壞),進駐者不得求償。 | |
15.為鼓勵進駐團隊發表創作,可於進駐期間向本中心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,即可進行展演。 | |
16.本規範如有未盡事宜,得另行修訂之,並以現場公告或工作人員說明為準。若未能配合管理者,現場工作人員將有權令其離場(不予退費)。為維護其他使用者的安全,屢勸不聽者,本中心有權禁止其承租使用。 | |
承租限制 | 歡迎任何合法產業合作,未來將以運動相關產業為優先。 |